企业无需退出确认使用外国代码代码编号的文件

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外国代码和条形码出口货物的第3776号官方信件/ TCHQ-GSQL(OL 3776)。海关总署的这封正式信件从根本上消除了包括海产品出口商在内的出口企业的困难。这是在今年头几个月给VASEP会员业务造成麻烦的最大问题,协会在会议上以书面形式提出了许多建议,并以第34/2020号官方信函/ CV-VASEP的形式提出了建议。 2020年3月31日,以及2020年4月22日CV-VASEP正式函件46/2020。

在CV 3776中,海关总署已要求各省市海关部门在执行对出口货物和海关人员的海关程序时,指示其海关部门统一执行。要求海关申报人出示经主管机构证明可使用外国条形码的文件。海关对使用出口产品和包装上的外国物品编号和条形码的法律负责。

2020年5月20日下午,副总理Vu Duc Dam主持了科学技术部,工业和贸易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可持续发展咨询小组代表的会议。国家竞争力…解决并解决这个问题。会议结束时,副总理指示在2020年修改关于使用外国商品编号和条形码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召开后的10天内,如果第74/2018号法令未作修改,则科学技术部将本着不会对这一规定进行检查和制裁的精神,向财政部发送书面要求;接受外国商品所有者的多种形式的“授权”(例如合同,电子邮件,消息,协议等),以证明包括物品编号和条形码的包装合同。

资料来源:Vasep